各学院(部门):
暑期已过,新学期将至。为切实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,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实验室安全启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根据一岗双责,党政同责的要求,学院(部门)领导全员动员,全面落实安全责任,全力以赴确保实验室自查、学院检查落到实处,守住安全底线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各学院(部门)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,重点检查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、电源连接、散热通风等情况;检查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,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。
2. 专业设备安全:针对激光、高转速等专业设备,检查其检修记录、运行状态和安全防护措施,确保符合国家及学校安全规范。
3. 基础安全设施检查:检查消防器材(灭火器、消防栓)是否在有效期内且完好可用;应急照明设备是否正常工作;安全通道是否畅通、无堆放杂物;电气线路是否老化、破损,大功率设备接地是否规范。
4. 内务与环境整治:彻底清理实验室台面、地面(无垃圾杂物),擦拭窗户、天花板(无蛛丝网、无积尘);营造整洁、安全的实验环境。
三、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
1.学院(部门)自查(9月3日-9月10日)
各学院(部门)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5)》,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并及时进行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,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。自查结果需录入到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(检查活动命名格式:XX学院2025年秋季开学前检查)。未完成安全自查的实验室不得启用。
请各学院(部门)认真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,于9月10日17:00前完成自查。
2.学校抽查(9月11日)
在学院(部门)自查的基础上,我部将对部分学院(部门)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检查。现场检查结束后,我部将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平台向被检查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,被检查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,须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,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。
被检查单位收到整改通知书后,须于9月20日前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上传整改结果。
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,请联系实验室管理部(联系人:余云会,电话:86689311)
实验室管理部
2025年9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