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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查的通知
2024-05-16 15:01:57 返回列表

为加强学校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管理,确保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的安全和完整,提高资产配置合理性,按照《温州商学院资产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现组织开展2024年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专项清查工作,各单位应认真部署,精心组织。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查内容

截止2024年5月15日,资产管理系统中各实验员名下所有使用方向为“教学”、“科研”的仪器设备(不含家具)。

二、清查方法

各学院二级资产管理员登录资产管理系统,导出学院资产,由相关实验员牵头,对账上所有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进行清查盘点,遇到资产条码标签丢失的情况,经各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确认后统一汇总至实验室管理部,补打资产条码标签并粘贴(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《资产管理系统个人用户操作说明》)。

三、清查目标

(一)通过对教科研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清理、核对和查实,做到账账相符、账物相符、账签相符,确保账务真实、准确、可靠,从而全面准确的掌握各类资产的价值、数量、结构、分布和使用状况等,为学校提供决策支持。

(二)通过教科研仪器设备清查,进一步规范教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,做到以查促管、以查促改、查改结合,提高资产管理水平,提升教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。

四、进度安排

(一)准备工作(5月19日前)

完善资产管理系统数据,为教科研仪器设备清查做好准备工作。各单位对其所管理的教科研仪器设备做好资产调拨、账物核实、领用人、存放地等信息的变更工作。

(二)自查阶段(5月20日至5月29日)

1.各单位通知本部门实验员对名下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进行逐一核对,做到账、卡、物相符,填写《个人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核查确认表》(附件2)。

2.实验员清查后若有资产拟调拨,需在OA上完成调拨流程申请资产调整。

[内部调拨]:资产所属单位内的资产领用人或存放地点修改,属于单位内部资产调整,教职工OA上发起《温州商学院资产调拨单(各单位内部调拨)》,流程结束后由各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做账目调整。

[跨部门调拨]:因部门调整、岗位调整等原因资产所属单位发现变化的,属于跨部门资产调整,二级资产管理员在OA上发起《温州商学院资产调拨单》。

3.实验员在教科研仪器设备清查过程中发现的有物无账(盘盈)和有账无物(盘亏)资产信息报给二级资产管理员,各单位汇总填写《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查盘盈汇总表》(附件3)、《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查盘亏汇总表》(附件4)。

(注:盘亏资产严格按照《温州商学院资产管理办法》的规定进行处理)。

(三)汇总反馈阶段(5月30日至5月31日)

各学院对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查准确后,由牵头实验员协同二级资产管理员对各项表格进行整理、汇总,并完成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5)(同时上交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查总账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),经单位分管资产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,连同附件2、附件3、附件4于5月29日前上交至实验室管理部。纸质文档上交至思源楼-B311,联系人:余彬(660847);电子文档发送至:sysglb@wzbc.edu.cn。

(四)总结阶段

实验室管理部对本次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总结,形成清查报告。后续实验室检查中,将对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进行抽查,抽查结果纳入期末考核。

附件: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查相关材料

附件:教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查相关材料.rar

实验室管理部  

2024年5月16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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