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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2026-04-28 20:10:00 返回列表

各学院:

根据《温州商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2023年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》,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验收范围

本次结题验收针对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及延期的2022年年度立项的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,具体名单参见附件1。

二、验收程序

1.项目负责人填写《温州商学院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报告书》(附件2),并提交相关结题支 撑材料(附件3)至所在学院审核。

2.学院审核后,填写《2023年度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》(附件4)报送实验室管理部。

3.实验室管理部召开评审会议,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。

三、结题要求

1.申请结题时,须严格遵守立项通知及承诺中的规定。完成结题支撑材料整理工作,论文形式的研究成果需正式出版,并提供原件。验收项目结题材料需紧扣“学生中心”理念,依据立项申报书,总结研究工作、改革实践、成效、特色亮点及应用推广情况。

2.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,请项目负责人在新科研系统平台提交延期申请,作出相应说明。延缓结题期限原则上为一年,且只能延缓一次。申请延缓结题的项目,到期仍没有完成立项承诺,直接撤题。

3.对不按要求完成的立项项目,将取消立项。项目负责人在2年内不得申报同类及以上项目。所有被撤销的项目,不再拨付剩余经费,已拨付已报销的项目经费视具体情况追回已拨付经费,已拨付未报销的项目经费全部收回。

四、材料要求

1.《温州商学院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报告书》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4份(正反面打印)。《2023年度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》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1份(单面打印)。结题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。

2.邮件主题请注明为:***学院2023年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。电子版材料汇总要求:请将每个项目的结题材料按类别整理,做成一个单独的压缩包文件,并以教师姓名进行命名。

3.所有提交的材料,请各学院自行留存底稿并存档备查。

五、结题答辩

为全面评估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成效,学校将组织结题答辩。具体答辩时间、地点及答辩要求将另行通知。

六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

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28日前收齐并审核相关材料,以学院为单位将各类纸质版材料递交至实验室管理部(思源楼B302),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ysglb@wzbc.edu.cn。

联系人:陈维,联系电话:13867714954/684954。

 

附件:1.2023年度温州商学院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名单

2.温州商学院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

    3.温州商学院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支撑材料

    4.2023年度温州商学院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

附件1:2023年度温州商学院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名单.xlsx

附件2:温州商学院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报告书.docx

附件3:温州商学院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支撑材料.doc

附件4:2023年度温州商学院校级本科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.xls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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