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全面总结我校实验教学中心年度建设成效,强化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,科学谋划下一年度工作,根据《温州商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温商院行政〔2024〕83号)文件要求,现就开展2025年度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总结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的
实验教学中心是学校实验教学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核心基地,年度总结是检验建设成效、查找短板弱项、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,由中心主任牵头,组织相关人员,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总结工作。
二、工作要求
各学院需对照本年度提交的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规划,围绕人才培养、队伍建设、教学改革、科学研究、开放共享、示范辐射等方面,系统梳理全年工作进展和成效,并认真填报《温州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》(附件),报告须客观真实,数据准确。
三、提交方式
请各学院于2025年12月15日16:00前将中心年度报告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管理部北校区思源楼-B302办公室,电子版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sysglb@wzbc.edu.cn。
联系人:周俊文 联系方式:18367836807(636807)。
实验室管理部
2025年12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