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(2023] 25号)文件要求,请各学院、各部门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制度,实事求是反映实验室基本建设和改进情况,如实报送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报告格式
请参照附件,报告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二、报告要求
请各学院、各部门于2023年12月25日16时前,将填报完成的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管理部邮箱sysglb@wzbc.edu.cn,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管理部(思源楼B311)。
联系人: 朱一茹; 联系电话: 13868322827 (短号662827)
附件1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 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
附件2: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(样表)
实验室管理部
2023年12月22日